【企业云学堂】第二十一期 |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电子书来了
企业云学堂介绍:“中小企业大讲堂”系列活动线上平台,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为企业开展政策宣贯和解读。栏目内容在市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及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更新。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现通过电子书的形式一起学习以上公告内容。
本期课程来源: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为帮助纳税人及时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云学堂收集了电子书,方便阅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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