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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 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8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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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

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和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连工信中小〔2022188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县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

(一)新增企业申报入库。按自愿申报原则,新增企业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入库。各单位结合实际,参考《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企业分类入库标准条件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聚焦工业六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组织推荐更多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申报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须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已获得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包括往年已入库企业和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

(二)审核确认。县工信局通过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新增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三)动态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并提醒在库企业做好数据更新工作。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企业,系统将在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时,自动将未更新企业清退出库。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坚持应入尽入、能入则入的原则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入库和信息更新,要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信息。

(二)县工信局依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审核确认的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后及时公告。同时,将公告确认后的名单报市工信局备案。

(三)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梯度培育。国家、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和复核须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四)各单位要加强统筹指导,在入库申报系统828日正式关闭之前,指导企业完成入库工作。

工作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025-5268665718652917911

县工信局:0518-8721210718912150808559090)。


东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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