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 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
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和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连工信中小〔2022〕188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县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
(一)新增企业申报入库。按自愿申报原则,新增企业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入库。各单位结合实际,参考《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企业分类入库标准条件”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聚焦工业“六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组织推荐更多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申报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须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已获得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包括往年已入库企业和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
(二)审核确认。县工信局通过“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新增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三)动态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并提醒在库企业做好数据更新工作。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企业,系统将在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时,自动将未更新企业清退出库。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坚持“应入尽入、能入则入”的原则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入库和信息更新,要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信息。
(二)县工信局依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审核确认的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后及时公告。同时,将公告确认后的名单报市工信局备案。
(三)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梯度培育。国家、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和复核须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四)各单位要加强统筹指导,在入库申报系统8月28日正式关闭之前,指导企业完成入库工作。
工作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025-52686657,18652917911;
县工信局:0518-87212107,18912150808(559090)。
东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8日